在2017年8月9日晚上3.00多中,晚上我饿了。我男朋友就出去给我找吃的,他想看看哪还有超市开门。路过体育中心的苏荷酒吧时,看见一喝醉的中年男人,倒在地上睡觉,他旁边还摆了一个手提包。这是我男友就拿走了男子6000元现金和一个1手机,一个2手机。第二天把2手机卖了。还用了一部分钱。在8月10号中午12.00被警察在网吧抓了。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快15天了。我手机也被扣押在了公安局。两人没法联系。我想知道法院会怎么给他判刑。他还没满18岁,是2001年4月29号的出生的。我知道有三个过程勘察-起诉-逮捕。这一系列过程还要多久、我的手机号可能打不通,我有QQ号可以方便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