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名称变更了,知识产权人要进行变更需要什么流程和需提交什么材料
-
你好,具体程序及材料建议咨询知识产权局或代理事务所
-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的发明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有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它必须具有为人所知的客观形式,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确认; 二是智力成果是创造人发挥自己的智力、智慧和艰苦劳动的成果; 三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 专有性,即排他性,是作者、发现人、发明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性、排他性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非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他的智力成果。时间性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即丧失效力。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的有效的地区范围,任何一个国家所确认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效力。这种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是由智力成果极易传扬,又可利用而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
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怎样举证?
(一)关于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证据
1、涉及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作品(含未发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创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权证明文件。
2、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应提供软件登记证明文件。
3、涉及商标权纠纷的,应提供标注册证书、续展注册证书。
4、涉及技术成果纠纷的,应提供确认技术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荣誉证书的技术成果文件。
5、证明作品系合作创作、科技成果系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协议书等书证。
6、用以证明知识产权权属的其他各种证据。
(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信用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合同文本
(三)证明侵权人行为的证据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证据;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证据。
2、非法使用商标权人注册商标、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证据。
3、用于证明侵权人侵犯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各种证据。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