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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律师你好!在五个月前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浙江的男孩子,感觉还不错就交往了。在他家住了两个月后他也一同来过我家也住一个月,因为我是广西的,他来我家的时候也花了不少钱。因各种原因现在分手了,我的衣服和一些贵重物品还在他的家里,那时分手的时候他答应帮我寄过来,最后也没有寄。我就和他商量说叫我朋友帮寄,他也答应了。当我朋友去他家拿的时候他父母不给,还拿起棍子想打人,还对我朋友说叫我自己去拿还要拿一万三块钱给他们,要不然就不给衣服给我。看到他父母这样我自己也不敢去拿,想资询一看我可以报警去拿回我的东西吗?

婚姻家庭
2017-08-22 18:13: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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