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2月驾驶车辆途经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十字交汇处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经交通部门认定是双方责任,我负主要责任,在2015年11月经法院判决别人服刑5个月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并没有吊销驾驶证,在2017年7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吊销驾照处理,请问这样处理合附法律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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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符合法律程序,吊销驾照是交管部门的权力,不属于法院管辖范畴,所以判决书没有此内容,因为有行政违法的行为,所以交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做出处罚决定,如果您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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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安机关有权吊销你的驾证,你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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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是合理的。建议再具体去咨询一下当地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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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