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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但是丈夫死了,妻子还有责任偿还吗

债权债务
2017-08-20 08:44: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你好,需要查明是否是夫妻共有债务,若是夫妻共有债务的,妻子有义务偿还。
  • 你好,在继承范围之内承担责任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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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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