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之前谈女朋友期间相互花钱现在闹矛盾分手有几千块钱的钱没算清,对方找及几个朋友把我车钥匙抢走把车强制开走了,,现在不承认开走车找不到车在哪也不知道对方在哪,我报警后派出所说不受理这样案件,说让联系对方协调,协调不成功去法院起诉对方非法占有,请问派出所应不应该受理,对方又属于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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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车辆,具体有需要或者不明白的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进入到个人主页中查看我的联系方式致电给我或者添加微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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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即会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
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遇到人民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提出监督请求,由监察部门协调处理,保证当事人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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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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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派出所应当立案,对方的行为可能会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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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对于派出所不立案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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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