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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上班途中本人骑电瓶车机动车道向非机动车道右转弯与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电瓶相撞。(当时没有报警)到单位后去医院拍片,锁骨骨拆內固定钢板。如果找到当时的目击证人我可以申报工伤吗?具体怎么办?望解答,感谢

交通事故
2017-08-18 15:31: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追问:当时没有报警,如果现在找到目击证人,证明我是与别人骑电瓶车相撞而摔到的,是否可以申报工伤。
  • 需要先报警,由警方确定事故责任后再看
    追问:现在还可以报警吗?貝体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