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打算利用课余时间接手一家奶茶店,门面是别人转让给现在的店主的,他现在想将经营权转让给我,并且要求与我签合同,他花了22000元接手此店,房租是12000元,而且他将门面的三分之二租给了别人,他的奶茶店每月盈利2100元,他要求我每月付给他1300元整,而且水电费由我出 我想问一下与他签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他的要求是否合理?经营权合同的拟订可以是双方口头达成协议后由我们自己拟订吗?在拟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产纠纷
2006-05-26 04:0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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