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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1999的手机被偷了警察会管么

损害赔偿
2017-08-18 15:29: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按照规定,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因此,警方不予处理属于违法行为,可向其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控告。
  • 可以报警遭受偷窃,固定你的损失
  • 可以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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