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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二奶奶(分散供养五保户,没有五保供养协议,一直和我们生活由我们照顾)只有40平米安置房(不足一套房子的面积),为了凑足一套房子面积,也为了我爸能继承或受赠房子后居住使用方便,就从我爸名下赠送了20平米到二奶奶名下(写了赠与协议),另用拆迁安置费和过渡费抵购房款买了20平米,二奶奶安置房总计80平米。拆迁已快3年了,房子还没着落,而且听说五保户的房产会被国家收回。很着急。 问题:1、我爸是否可以撤销赠与,收回赠送给二奶奶的20平方? 2、通过签订赠与协议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将二奶奶那套房子给我爸,是否必须要公证?找村上或几个证明人签可以么?

继承
2017-08-16 19: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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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