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以妨碍执行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后到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两年。没有得到警察谅解,法院,检查院都未通知受害人民事诉讼,请问办案程序违规吗?可以判处缓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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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在刑事案件公诉阶段,是需要通知或受害人主动申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不申请的,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赔偿。
刑事案件量刑,跟整个案情有关。《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 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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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否判缓刑并不取决于被害人同意。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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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