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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情: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用公积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公积金下来的慢,开发商要我们交违约金,但是合同上说如因买受人贷款资格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30日之内没有到达开发商的银行账户,则视为买受人的原因无法办理贷款。可是我的贷款资格符合要求啊,不然贷款也不会下来的,现在开发商让我交违约金合不合法啊?我将怎么维权啊?

合同纠纷
2017-08-16 14:27: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
      (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 看具体原因:1、如果客户资质没有问题,而且银行已经出批贷函,不算买房违约。2、如果合同是在合同签署以后,因客户资质问题银行无法批贷,则客户违约,3、还要看一下合同的具体双方协商的违约条款。
  • 你好 协商不成 可以法院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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