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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领导,你们好!我今年2月16号应聘去武进XX有限公司上班,从事仓管工作,与老板口头谈妥的月工资是4000/月,拿的是月工资,不是计件工资,老板承诺一月休息二天,但我提出如果国定假或厂里安排休息不能扣我工资,可2月16号上班至月底,没有休息一天,老板按13天工资发放给我,我马上与她理论,我说如果你这个月按天计算给我工资,那后面全部按天计算,每个月的31号必须要算工资给我,可5月份我出勤了28.5天,本来要多付半天工资给我的,反过头来她扣了我半天的工资,我当时不想与老板多说什么,我就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我6月份的工资到现在老板就是不付给我,另外还有一个事,当时厂里的工人每月都有一部分留厂工资到年底一次性付的,我领3月份工资的时候老板也扣了我500元/月,说到年底一次给我,我当时怎么也不肯的,但老板就是说每个人都要留一点的,肯定不会少你们的,我也没办法只能妥协,现在我辞职了,这个每月500元留厂的工资能叫老板结清给我吗?我现在怎么做才能把工资要回来,请提供帮助 

合同纠纷
2017-08-11 20:59: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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