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正式员工 今年1月份下半月怀孕状态不好 去医院检查 医生说保胎 就请啦10天假 我们公司有10天年假 但也没有说明是休的年假 还是请病假 申请是按病假申请的(我们的申请平台上没有产假这一项,起初我问过领导我按什么假请 他说先选一个假请着就行) 社保是从北京交的 中间各种检查是从北京检查的 到二月份初就回拉趟老家 很不好在家的第二天晚上 孩子自己流掉啦 半夜去的我们县级医院 检查说需要做清宫手术 在老家流产也需要坐月子 就在老家待够了一个月多才回的北京 三月份后半月上的班 这中间等于二月份没有上班 但单位给我发的工资是955 (我平日原岗位的工资是3500底薪加提成 平均工资七八千 ,但是我在1月份的时候就被公司安排新的岗位 “职能部门 就应该是死工资” 说的是工资肯定比我之前的平均工资要高一些 ,具体的工资我们没有具体定下数目 正好又赶在怀孕 不太好老去医院检查 就没有定下)我是想问 流产不是也有15天的假吗 然后现在我问我二月份的工资是如何发的 人事告诉我 我二月份的工资就是那10天年假的钱 说我的不算产假 说我请的是病假 不是产假 我就想知道 按产假 我需要提交我们老家县医院的证明可以吗 可以享受产假吗 (我们公司领导都知道我的情况)还有 即便按病假走 我的病假工资应该是怎么算 是不是都是不能低于基本工资的80%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需要怎么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