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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甲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经过本人允许。甲方私自在社保局为我投保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百分之百。社保局显示投保时间为本人18周岁至今日33周岁以投保15年。甲方为本人投保时为交付任何费用。也没有为本人办理封存。现在社保局显示本人以拖欠养老保险费用50000于元。我该怎么解决。

劳动纠纷
2017-08-11 11:54: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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