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 2005年12月01日
事发地点: 温州
事发经过: 律师你好!我是温州人在温州一家外贸公司当仓库员,2005年年底公司被海关查封,怀疑走私并立案调查。有关人员都被拘留了。在这以后我被人利用,拿出公章和法人章同银行签定制押合同,以货物抵押然后银行替那个骗我的人的公司付汇85万美金(但是货物本是被海关查封的,但是海关只知道部分货物)。现海关已经拿到这份合同!正在询问我事情的经过,但是目前货物未被提走!
请问以上情况我要在法律上承担什么责任,我会在此事件上最小和最大付什么责任,会怎么处理我,烦请律师讲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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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得太不具体了,人家是怎么骗你的呢?至少有个利益诱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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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利益我都不知道,我就拿过一次公章和法人章,盖了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以我司货物做担保抵押,由银行借款给蔡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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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得过任何好处,我只是按照公司以外的老板家人的指示做事。我就是担心由于是我拿出的章,我想也许是蔡某想吞这银行借款的钱,到后来还是要我司还钱,那我司一定会追究到我的身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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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