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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10月26日,我表姐叫我开车去苏州接她女儿回家,同时也叫我老婆一起去,说,顺便在苏州玩玩,第二天早上,我,我老婆带着孩子,我表姐,表姐夫一去去苏州接他们女儿,去的1路都很顺利,中午在苏州吃了饭,然后下午回家.回家路上,我开车精神不集中,撞上了对面来的中巴车(我全责),然后,我受了轻伤,我儿子没受伤,我老婆抢救10天后死亡,我表姐夫也在抢救10多天后死亡,我表姐脾脏切除,1只眼睛视力也损伤(只能直视,不能看侧面的),我表姐的女儿大腿断裂(现在腿骨中打了一根钢钉,1年后拿掉),现在,我表姐夫亲属,要求我赔偿,我现已经支付了所有医药费约35多万元.准备再支付他们15万,但他们不满足,现在不知道怎么好 我表姐,表姐夫是我厂里员工,因为和我关系很好,所以说要用我车接他们女儿就马上答应了. 是他们叫我开车接他们女儿,然后我老婆也死了.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22 17:41:24编辑过][/color][/align]

交通事故
2006-05-26 23:45: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就是不知道诉讼后,判的结果怎么样
  • 最严重的刑事责任会怎么样,我老婆已死亡,我儿子现2周岁多点.
  • 还有就是,对方是我亲戚,要我开车接她女儿去,因该是为他办事,难道还是非要赔偿所有费用么..
    有没有可能他承担点费用..

    再有就是,对方死亡的人,是从抢救室转入病房后,他们自己看护不周,被痰憋死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你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面临受害人的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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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吴锡 执业机构: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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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念:以法为绳 以据为证 诚信服务
  • 你是全责,则有关费用由你一方负责赔偿。数额以对方提供的证据为准。
    如有关部门要求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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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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