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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因抢劫,枪支判刑5年,2005年释放,至今一直干个体。2008年对方先找茬动手动刀,先受伤了,然后捡起来地上的干活用的工具刀把对方刺成重伤,自己也受伤了。三个月前被公安机关逮捕,这种情况有没有缓刑的余地?

交通事故
2017-08-13 09:46: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 这个需要看具体案情,不过有前科比较难办。委托律师辩护吧,找找从轻、减轻的情节。
  • 属于累犯,限制缓刑。
  • 如果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五年以下,也是有期徒刑只是有条件的不执行。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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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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