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今年41岁,他46岁,13年前经人介绍结婚,生有一女一儿,女儿12岁,儿子10岁,在这接近十三年的婚姻生活里,感情一直不和睦,除了吵架之外,他还经常动手,酒后更是难以控制,我一直想把儿女抚养成人,可是儿女一天天看着父母吵闹,甚至动手,小家伙的心里也难受,直到今天我忍无可忍,我提出协议离婚,可是他不肯,甚至威胁我说,你不让我好过,你的家人也没得好过,我实在苦恼,我害怕回那所谓的家,更害怕见到他!今天我想起诉离婚,可我一个弱女子,实在不知怎么办才好!

民事相关
2017-08-08 22:17: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遗弃、酗酒、赌博和长期同居关系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 你好,可起诉离婚。潮州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面对现实,长痛不如短痛,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