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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了别人2000块钱。我现在没钱还。他那人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我会被抓么?会不会坐牢?我爸妈会知道这件事么?

刑事案件
2018-08-02 05:38: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判决进去强制执行,经对方申请,法院可以对你才去司法拘留的措施。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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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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