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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朋友因用钱借了我信用卡,年底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偷了我的省份证,去向别人借了款。然后以我的名义打了借条,借条上写的我的名字他自己的电话,家庭地址和手印。借的钱对方打入了我借他的信用卡里。后来我朋友冒用我名义借钱的事被借钱人知道,后来他们自己决定私了。我朋友就从新以他的名义写了借条给对方。期间信用卡一直是我朋友在使用,直到今年五月我才要回来。现在借钱那个人起诉我还钱,起诉上面写的就是我朋友什么时候借的钱等等之类的,把我朋友换成了我。证据就是刚开始我朋友以我名义写的借条,还有银行的汇款记录到我卡里的。现在我要为这个负责吗?还有因为他起诉的原因和事实完全不是一回事。我能起诉他诈骗吗?

债权债务
2017-08-06 17: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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