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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号电动三轮车逆行与电动酷跑迎面碰撞,三轮车前挡风玻璃完全破碎,车头被撞出一个坑,车上孩子、孕妇受到惊吓,没有明显受伤。酷跑坐车人掉落地上手、脚皮外擦伤流血,开车人跑出几米后车倒人摔地,没有明显伤痕,酷跑车没有损坏。报警后处理交通事故的负责人确认现场后说双方车辆扣留到事故处理科。第一次录口供,酷跑家当事人没有去,其家人录的口供,说开车人14岁;三轮车司机31岁,当事人直接过去的。当时没有划分责任,录完口供就都叫回去了,半个月后被通知双方去派出所,酷跑家没有去人,三轮车司机等了半天也没有见到人就回去了,又过了几天派出所再次通知双方去,三轮车仍旧没有见到人,也未见到酷跑家人。5月底派出所通知三轮车司机去提自己的车,人走时派出所的人说要处理好此事,不然酷跑家会起诉,三轮车司机没有理会,以为此事就此作罢。8-4号三轮车司机接到派出所电话说酷跑起诉了,要去派出所一趟。请问如果起诉了,不是该法院下传票或是打电话吗?跟派出所还有关系吗?不满16周岁开酷跑的出了事故不是该负全责吗?请问三轮车司机该怎么应对?胜诉的可能性大吗?谢谢!

交通事故
2017-08-08 17:08: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