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2003年12月12日结婚,2004年10月25日购房(房屋当时购买价21。5万元),甲的父母出资15万元,2005年10月12日甲生病死亡。现在甲的父母与乙打官司分两个案件一个是债权债务一个是继承案打,如果甲的父母手中持有的甲写给他们的借条是真实的,那么乙就必输官司,如果乙要房屋,到时法院就会判决乙偿还甲的父母借款15万元,还有继承应得的份额。那么请问如果甲的父母申请法院强制将房屋拍卖,乙不同意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如果乙按月偿还,法院强制执行该给被执行人留多少生活费?是月工资的百分之几?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