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经常到KTV唱歌,家庭和孩子很少过问,夫妻经常因鸡毛蒜皮的事呕气,最后连家都不回了说和女同事在一起,后来双方提出离婚。到老家法院,她之前就到法院起诉离婚我也不知道,经法院双方同意离婚,女方向法院提出的双方无财产分割,两个孩子一个都不要,她也不承担孩子的扶养费,她在法院口头答应说每个月给孩子1000元扶养费,我们就签了。法院的离婚协议书还没发下来,也就是签了离婚协议书的第三天,她就和那个男人睡在一起了,这算不算女方出轨,她答应过给孩子的扶养费到现在一分钱也没给过,这样的情况可以起诉她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