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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在我们结婚前买的,她也出了一小部分,如果离婚房子按现在市场价分我想继续住下去,是不是要补偿很多?

婚姻家庭
2006-05-23 01:07: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结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如果没有对房屋的归属做特别约定的话,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处理。
  • 按照<婚姻法>及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至于你介绍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你购买房屋时对方进行了出资,我认为从公平角度出发,可以按其出资比例来对房屋增值进行补偿.
  • 双方均等分割
  • 首先要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谁,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那对方就须提出证据证明其曾共同出资;反之亦同。
    如果双方均为产权人,那该房产为共同财产,对方有权分割。
    至于补偿费,一般法院对无法分清出资额的,采用均等分割,如果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出资额的,可按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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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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