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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个亲戚,一公司打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其它用工协议,在上班快一个月后的一天,上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造成一条腿被截肢,另外身体其它位置不同程度受伤.现在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来月,交警认定责任对半,现在医疗费用自己支出一部分,一部分是由汽车保险公司支付,我想请问一下,这可以签定为工伤吗?因为没有用工合同,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用工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劳动纠纷
2006-05-21 08:48: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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