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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有人加入邪教,比公安局抓了,送到看守所,现在要怎么办呢?

刑事案件
2017-08-01 16:16: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要看只是加入了邪教,还是也传播了, 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一条 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300份以上,书刊100册以上,光盘100张以上,录音、录像带100盒以上的;
    (二)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DVD、VCD、CD母盘的;
    (三)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
    (四)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制作、传播的;
    (六)其他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情节严重的。第一条 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宣扬邪教,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300份以上,书刊100册以上,光盘100张以上,录音、录像带100盒以上的;
    (二)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DVD、VCD、CD母盘的;
    (三)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
    (四)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制作、传播的;
    (六)其他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情节严重的。 定罪处罚:
    (一)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300份以上,书刊100册以上,光盘100张以上,录音、录像带100盒以上的;
    (二)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DVD、VCD、CD母盘的;
    (三)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的;
    (四)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条幅,或者以书写、喷涂标语等方式宣扬邪教,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因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制作、传播的;
    (六)其他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情节严重的。
  •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有针对性的提出法律意见,前期看能不能争取取保候审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拘留之日起至判决生效前,除了办案人员和律师以外,其他任何人都见不上,当务之急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尽早介入,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给他交代一些必要的细节问题,防止刑讯逼供,同时到办案单位了解案情,查阅案卷材料。然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再决定采取不同的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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