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汕头女孩,嫁了一个广西认,跟他生活七年多,没有一年过的开心,不是为了两个孩子,我早就离了,我想离婚原因是男方的家庭暴力,和两个人的性格不和,每次都能因为一点小事而吵架,甚至打架,这日子真的没发法过了,男方说想离婚,可又把结婚证都藏起来,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请各位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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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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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找律师做个详细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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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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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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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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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老公家暴你可以报警,还要去你所在区妇联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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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法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帮你调取婚姻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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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陈述,唯有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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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