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在某某分期买了一个手机手机费5400,首付1800,贷款3600,月还441,(月利息1.25,服务费月1.26,月担保费1.25)还了2期后逾期合同被取消,该公司于2014年6月通知我欠款5700,我将5700转过去后告知我还完,我当时不知道有结清证明,现今该公司把债权转给某某,说我逾期67个月,利息4025,服务费3220,担保费3220,加本金4800,合计15270元,汇向我催款9700多元请问我当时还清了吗,催款方这么计算对不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