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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因为心脏病死亡,输液之后才出现的,医生有责任嘛

医疗纠纷
2017-07-29 20:33: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医疗损害具有高度专业性需要鉴定明确责任问题,
    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是否存在过错对案件影响巨大,需要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胜诉经验,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权益。
  • 你好,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 你好,若医院正常诊疗,用药合理的,医生就没有责任。
  • 如果医院方有过错,可以主张相应赔偿。
    追问:什么样的才构成刑事责任呢?
    解答:一般都是民事责任,只有故意才构成刑事责任。
  • 你好,是否进行尸检?结果是什么?
    追问:尸检完了,说是因为心脏病发作死亡的
    解答:你好,携带病例来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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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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