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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判刑四年半,在看守所羁押一年半,现在两年零四个月,这样的情况在可以减刑吗?能减多少?

刑事案件
2017-07-28 11:19: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下列三类犯罪人员,限制适用减刑: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限制减刑;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被判处死刑缓刑执行,限制减刑;
    3、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减刑的适用条件
    现行刑法等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体如下:
    1、悔改表现。通常包括: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立功表现。通常包括: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3、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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