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别人签了一个简单的手写合同,说是合伙入股买修路的车辆干活,我们三人合伙,每人出资17万元,车辆入厂后每月给15000元,半年一给,可现在9个月过去了,那个人总已各种借口拖延,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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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按照出资份额返还财产即可。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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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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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的是什么?公司?合伙企业?还是个体户?还是没有工商登记的一般合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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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