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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我是刘女士,我和我丈夫2014年结婚,2015年因丈夫出轨不要我,2016年离婚,离婚前写了欠条,欠我四万五千元,并写明每年还我一万五千元,三年内还清,欠条有我丈夫签名,并盖有手模和照片,身份证号等,已经一年过去了,我多次去他家要求还款一年一万五千元,他电话不接,故意躲避,我百般无奈,只好到法院起诉他,过几天就开庭,我能赢回我的钱吗,请窦律师给於指导。

民事相关
2017-07-27 09:48: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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