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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当得利起诉,对方在外工作,是向工作地法院起诉还是张户籍地法院起诉

婚姻家庭
2017-07-27 17:54: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一)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3、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4、被告被监禁的。
      (五)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一般来说,都可以起诉,你看哪个地方方便起诉。一般来说,在被告经常所在地起诉居多,好送达传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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