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一起出去玩,最后朋友家人叫我去他家,说这位朋友是我带他去玩的(赌),输了好多钱,当场并威胁我,无奈之下写下4万元欠条,当时对方还给我写了保证书,只要写了欠条就不干扰我的生活,请问律师这欠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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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不可撤销,因为属于无效合同,可以直接要求宣告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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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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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