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店主,销售品牌童鞋时,遇多个某某账号多次购买该品牌商品,然后消费者根据某某规则提供知识产权人出具“鉴定报告”,申请退款不退货,因该品牌童鞋是2016年库存商品,特价网批而来,我无法出具授权书及进货发票,但该“鉴定报告”内容描述多处不合理,“鞋盒颜色做工均属劣质;材质差,做工粗糙;挂牌印刷字体模糊”等(描述情况均不存在,商品页面均有实拍图证实),而后又据单一商品鉴定结论为“该店铺在售的品牌产品均为低价劣质假冒产品”,也没有具体委托鉴定过程、鉴定人签名等,总之法律漏洞很多,我方提出该“鉴定报告”不能作为证据直接采信,并要求鉴定方说明鉴定经过和理由,且再三强调要求对商品进行重新鉴定,但均未被某某采纳。同时因我方无法出具授权及销售发票,所以某某作退款不退货处理,且商品删除下架,店铺扣分等处理。关于商品本身,我方根据专业核实及对比,无任何假冒品牌,商品条码指向也是品牌权利人,但苦于无法提供某某要求证据。我店想通过法律诉讼自证清白可行吗?我的初步想法是委托律师起诉购买人,或鉴定报告的出具厂商,也或者能否通过司法确定该鉴定报告无效?或者要求鉴定方陈述鉴定过程及原因,或者要求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推翻鉴定报告以后再对某某进行诉讼。(最初也是想直接起述某某,但同行有过类似经历,因无法提供商品有效证明,最后都败诉了),请律师指点迷津,并大致说明,我描述准确的话,法律诉讼胜率大概多高,律师费用,同时是否需要向工商以不正当竞争提起举报投诉。购买人常住地址、鉴定公司均系福建厦门。还请厦门有过类似诉讼经验的律师回答,谢谢(交易中,不计算某某处罚损失的话直接经济损失仅24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