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生育,因为男方收入又不高,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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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除非因为这些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能生育不能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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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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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会驳回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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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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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