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不知情买了有债务纠纷的房子,房产证没下来,有买卖合同,房产会查封拍卖吗

合同纠纷
2017-07-25 23:04: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善意第三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受到以下几点限制:
      (1)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上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第三人则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2)第三人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必须是处于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权代理。如果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而仍故意与之进行民事行为,第三人就没有撤销权 ,而且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要由第三人和无权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3)撤销的内容原则上须及无权代理行为的全部,不能撤销对自己不利部分而保留有利部分,也不允许第三人只撤销其义务部分保留其权利部分,但如果行为内容是相互独立可分的,也可以行使部分撤销权。
      (4)撤销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应向被代理人表示,但向无权代理人进行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同样有法律效力。另外,撤销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应以具体情况而定。
      (5)撤销权的行使,并不影响善意第三人要求无权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不一定算善意第三人;我成功代理过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 有可能被查封,但最终没事儿,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维权
  • 依照法律规定,有可能被查封拍卖。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