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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7年二月离婚,儿子现在读大二,21岁了,离婚协议上写了在儿子读大学期间我们一个人一个月给儿子500的生活费,其他费用都均摊,我每个月都按时打钱给儿子了的可是现在儿子不认我,还去我店里闹事,这样的儿子我还要给他生活费吗

民事相关
2017-07-24 15:25: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这个你可以先不给 看他后面的态度 毕竟年满十八周岁 父母没有抚养义务
    追问:其实我现在就想他来看看我问候一下我,因为离婚对我的打击太大我现在又是一个人在外面租房子住感觉好想儿子,只要他来道歉我还是会给他零用钱和生活费的,但是他就是不来而且电话都不会打一个,只是每个月的14号就发个微信要钱还说什么我应该给他的,离婚协议书上也写明了的,(我们的离婚协议是儿子写的)现在他还威胁我说要是不给就来砸我服装店,我现在该怎样办?请指教一下,谢谢!
    解答:这个你可以先沟通一下 如果没有改善你就先不给抚养费 他来砸你店面 那就报警
  • 你好,按照你们的约定履行。
  • 年满十八周岁后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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