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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发生后,对方住院了。我们垫付了医药费。等最后法院判决后,赔偿金包含了医药费。那是不是我们需要再赔偿给他们的钱就是法院判决的赔偿金减去垫付的医药费??

交通事故
2017-07-25 17:39: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因为现在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了,如果对此判决有异议,那么就需要看一下自收到判决书到现在是否超过了十五日(刑事判决十日),如果没有超过,那么仍然还在上诉期限内,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进行二审。如果超过了十五日(刑事十日),说明一审判决结果现在已经生效,双方已经不再有上诉的权利,民事判决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履行判决内容。刑事判决将进入执行阶段。
  • 是不应该再赔偿医药费的,但是你们应该有证据证明。
    追问:只要我们现在保留给她们钱的依据,到时候法院判决后,支付给他们减去已经给过他们的就行了对吧?
    解答:在开庭时就要提出来,否则一旦判决会很麻烦的。
  • 你好,已经垫付不用再支付。
  • 您好,依照法院判决进行赔偿。
  • 是的
  • 你好,提前垫付的医疗费应当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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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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