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离婚了,净身出户,房产都给男方了,签协议,一月给一千抚养费,到二十,我现在没有收入,再婚了,可以从新起诉分割财产么,离婚不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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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 若符合以上条件你才可以申请重新分割 。
另外司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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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起诉,但是要分割财产,恐怕法院难以支持!
追问:您好,我不是想要财产,我是无力支付抚养费,我这样情况,怎么起诉好呢,谢谢
解答:你拿不起抚养费,暂时可以不予理睬,让他去起诉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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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可以对抚养费重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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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困难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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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困难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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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定情节,你的诉求是不容易被支持的。
追问:我是净身出户,我也没生活来源,我也不是想要财产,我是无力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怎么判
解答:你好,那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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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离婚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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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困难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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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