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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私立中学的教师,与单位签了三年合同,干了一年半后我辞职,校长不同意,我便自行离开了,没办手续,现在我考上了研究生想要档案,可单位不给,提出要我交三万元钱,以下是合同内容: xxx教师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保障应聘后权益不受损害,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聘期从2002年7月15日起,至2005年7月15日止。 (二)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实行教师课薪制(底薪+代课费)。乙方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每四个周付给其工资一次。乙方若连续应聘,寒暑假期甲方发给其月工资的60%(以任课两个班的工资为基础)。兼课教师不享受此项待遇。 (四)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伤、病医疗费用自理,甲方不予报销。 (五)乙方受聘后的第一次工资(四个周)作为保证金,暂不领取。待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数补发。 (六)甲方应根据需要与可能,尽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生活环境。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不得在校外兼职其他工作。 (七)因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可变动本合同。 (八)合同期内,乙方因重大工作失误或在授课等方面学生不满意者,甲方可随时解聘乙方。若乙方自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发其一个月的工资(保证金)。 (九)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2002年4月9日 我该怎么办?打官司的周期多长?我必须出三万元钱么?

劳动纠纷
2004-05-27 03:02: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辞职手续、程序应当完备,照高峰律师的指点可以了;否则属于擅自离职,是不明智之举。

    2、要了解对方主张的3万元是何性质?是否因为您擅自离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或者培训费之类;如果对方只是作为劳动合同违约金提出的话,则不必担心,因为对方的主张缺乏合同依据。
  • 按照合同第八条约 定,你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所以你不必支付三万元,但你要注意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学校
  • 我口头上说得算不算啊?我在开学初就给校长打招呼了,说我不干了,至少一个月前他就知道,所以最后一个月我虽然干满了但是没给我发工资!
  • 最好通过书面的方式通知学校,比如邮政快件的方式。主要是证明你提前通知了学校。
  • 多谢了!请问我现在还需要通知学校么?
  • 同意楼上观点.
  • 他提出要我赔偿擅自离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啊!这个有理由么?我是在学校放假前一个月给校长说的,我一直干到放假,还给学生改了卷子,登了成绩。但假期这个月的工资他没有给我发,我们的工资是直接往卡里打的,别人都发了,就我的没发,这个可由农行查证!请问各位大虾,我的证据对我有利么!
  • 您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按照《劳动法》第32条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教师法》及您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暑期应该发放教师工资。根据您说法,学校存在克扣您工资的行为,建议您可以此为由通知学校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和同无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也不必单位同意,还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二、按照《劳动法》第26条解除劳动关系。这是一种属于辞职的方式,您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无需取得单位同意,从第31天起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单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但您需要赔偿违约金或者培训费,如果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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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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