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的房子是动迁分的房子,拆的房子是奶奶的上海老房子,一个户口下11个人,我和她还有孩子分到一套三房,06年结的婚,当时是婚后12年拿到的房,14年拿的产证,请问现在离婚的话这套房产如何分配?因为当时孩子也算在分房的人头里,是否孩子也能算一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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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产权没有登记在孩子名下,仅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产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在房产中没有产权份额。但是,毕竟孩子在房屋中有安置利益,也享有居住权,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考虑到这一情节的,因此,会影响夫妻双方在房屋中的产权份额。
如果产权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孩子的产权份额应先析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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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配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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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具体按照征收协议约定处理,可以起诉明确补偿利益份额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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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有份额的,如果产证上未写上,可以要求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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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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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分割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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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三人共有,你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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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是有份额的,如果产证上未写上,可以要求加上。建议带材料来让律师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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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