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责任是否可以免除?
借款人:A公司。保证人:1、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2、银行工作人员C;事实经过:A公司为偿还银行贷款
借款人:A公司。保证人:1、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2、银行工作人员C;事实经过:A公司为偿还银行贷款向债权人借款,约定借款用途只能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能挪为他用(没有约定收款账户),法人B、银行工作人员C担保。文件:三方借款合同一份,借条一张。担保人C签字离开后,B在借条下方空白处注明了:上述借款收款账户为B个人账户。结果:债权人将资金打入B个人账户,B当天将资金挪用转走,没有偿还银行贷款,债权人起诉担保人C,主张担保责任,赔偿款项。担保人C是否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是否可以认定公司和法人B为两个不同的借款主体,实际发生的个人借贷行为,担保人不承担责任。2、是否存在违背担保意愿,担保人担保是为了偿还银行贷款,因债权人过错导致资金被挪用,未能偿还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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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需要帮助可以来我律所处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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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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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