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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说我偷东西,让我停薪留职,我要求她提供证据,她没有提供,我认为这是对我的污蔑,我该怎么维权?请赐教,谢谢。

其它综合
2017-07-19 14:51: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名誉侵权构成要件: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表现为故意。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 别人诬蔑你什么了?你要么报警,要么搜集证据去起诉
  • 如果她污蔑的行为严重造成你的名誉权,可以侵犯名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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