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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一年,女儿8岁,孩子跟父亲,她爸在十堰打工,孩子在老家随爷爷奶奶生活,孩子的父亲也很少回家看,她爸爸有肝部血管瘤,爷爷现在是胃癌,奶奶有胆囊炎,,我现在有男朋友了,男朋友家有个男孩子,请问如果我要真去抚养权是不是没有机会了?

民事相关
2017-07-19 11:32: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的,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岁以上要征求小孩子的意见。(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详细的情况方便的话可以来电咨询。
  • 你好,你目前的情况,争取抚养权是有机会的。你男朋友那边的男孩子和你没有关系。你的经济实力如何?是否有精力能够照顾孩子?能给孩子一个好的受教育环境吗?需要更多信息,建议来电咨询。
  • 你好,等过了十一之后,你女儿八岁,有权决定是跟父亲还是跟母亲抚养,除非你前夫的情况发生了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的重大变化,否则,你不能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针对抚养权问题,我国法律规定,针对2-10岁的小孩子,抚养权会被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建议你可以尽量去争取。
  • 您好,可以变更抚养权的,鉴于男方家庭情况特殊,法院会酌情考虑的,您可以尝试申请变更
  • 你好,如对方环境确实不利于孩子成长,可以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 您好,是有机会的。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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