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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三车道,非机动车道划为停车位,只能走中间和左边车道。本人带着孩子在靠停车位骑脚踏式电动车。前进中发现中间车道有面包车停在车道中,事故车(丰田小车)左转,但在与面包车平行时基本刹停。本人避让前方面包车左转。事故车刹停时,当时前方并没有车辆和行人。我刹车,但还是由于惯性与其发生了碰撞,导致其后保险杠出现两处宽约3毫米,长1厘米左右划痕。而后,事故车说本人全责后我问车主要行车记录仪,车主说没有。然后我们来到交警事故中队。期间我又问交警调看监控视频,交警说不用看,追尾就是你全责!然后让我签字,当时我惊魂未定,以为是笔录就签了字!交警也未告知那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我告知车主,我愿意帮你去喷漆,但选择的是大型汽修连锁。车主不同意,非要去4S,并说喷漆500,工时费200。而具我所知,丰田4S后保险杠喷漆为350元,我不同意。车主就说上法院。 这种情况,请问,我是全责吗?然后事故认定书是简易程序无法行政复议,我能等车主起诉时也对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提起行政诉讼吗?如我是全责,法院会判一定要去4S喷漆吗?

交通事故
2017-07-17 08:17: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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