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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我孩子不闻不问,可以取消他的所有权么?

婚姻家庭
2017-07-17 16:17: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提出抚养权变更的主体,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离婚夫妻的一方当然可以。子女是否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权利主体是夫妻或原夫妻双方,即子女的父母双方,子女并不拥有抚养权;因此子女无权要求抚养权变更。子女如果想跟随另一方生活,在另一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由另一方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的方式,实现抚养人的变更。
  •   你好,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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