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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被打时有很多人围观,但没有人敢站出来为我作证。而对方有一个亲戚主动到派出所为对方作证说我先动手打人。对方是一男两女围殴我一人,他们都是年轻的,而我是50多岁的女人。打我的地点是我居住的家门口。现在对方要求和解,但拒不登门道歉,且要求只赔偿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这个我肯定不接受调解。而现在,也不知派出所有没有立案并报送检察院。我想问大律师的事是:一、对方的亲戚作证的证言是否可以被采信;二、如果我没有目击证人,是不是派出所或检察院都不予立案;三、刑事案件可不可以调解,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请律师吗。现在,对方虽有和解的意愿,但拒绝登门道歉并且只想赔偿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我是外地人,请朱大律师为我指点迷津,不胜感激!

民事相关
2017-07-15 11: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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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