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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78年12月24日应征入伍,1979年2月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1985年1月退伍回乡,1988年担任行政村广播维修员和电工一职,1990年在第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被选入村委会成员,支部委员,村委会会计一职,在村委会任职十二年,值到2002年第五届村委会换届时没有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因当时家庭经济紧张,两个孩子先后考上大学,在行政村任职工资底,一年的工资不到四仟元,于两个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资料费一年不少于两万,为了解决孩子的学费只好选择放弃任职外出打工至今。 随着年纪增大,身体越来越差,加之战争后遗症的困惑,无法继续打工,生活来源中断,靠一个月几百元的优抚金和低保是无法在当今社会生存的。 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给我解决社保问题。别无也求。

其它综合
2017-07-15 21:22: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